HONG KONG STUNTMEN ASSOCIATION 香港動作特技演員公會 LOGO
 
English Version
歷屆會長名字: 劉家良。曾志偉。
現屆會長:成 龍
現屆執行會長:元 彬

會員武術指導及副指導注意事項:
  1. 凡經本會介紹工作的武術指導或副指導的會員,必須聘請本會會員工作,如有不依從者,本會不會再介紹其他人工作。
  2. 為鼓勵會員武術指導多找本會會員工作,本會特免其繳交介紹費用。
會員武師,威也武師,替身及另類會員的應注意事項:
  1. 會員必須擁有恆生銀行或祁袘行戶口,作為本會出糧之用。 會員必須擁有恆生銀行或匯豐銀行戶口,作為本會出糧之用。 凡經本會介紹工作的武師,威也武師,替身及另類會員,有關其薪酬及其他條件,可由其本人或由本會與聘請人或公司洽商。於工作時,每一個工作天必須繳交最多不多於一百圓港幣作為介紹費用。
  2. 介紹費用之準則:
    1. 日薪港幣1400者,每個工作日繳交港幣50圓正。
    2. 日薪港幣2800或以上者,每個工作日繳交港幣100圓正。
  3. 會員須經由本會出糧,並清楚知道其本人的真正僱主是聘請其工作的人或公司,本會只是屬於一個中介關係。如工作中有關之一切保險,工作所需之用具,交通工具或費用,食宿費用,一切皆由聘請人或公司負責,與本會無關。
  4. 日薪計算的會員於工作完畢後,向現場負責出糧的工作人員索取一式兩份的工作紀錄表,填寫清楚後,收取其中一份自行保管,以待日後交回本會,本會核對無誤後,本會會盡速把其薪酬支付該會員早前登記的戶口內。
  5. 會員填寫工作紀錄時必須看清楚表上是否寫上以下資料: 聘請人或公司,片名(暫名),導演,武術指導(如有指導)及製片等以上各人或公司的名稱,負責出糧的人的親筆簽字,電影公司印章,工作日期,會員名字,會員咭之登記號碼,會員工作崗位,超時工作時間等等。缺一不可。
  6. 會員及負責出糧的工作人員必須要同時在一式兩份之工作紀錄表上簽名方為有效。
  7. 會員可以用以下其中一種方式遞交工作紀錄:
    1. 親身遞交
    2. 傳真遞交
    3. Email遞交
聘請人或公司於聘請本會會員詩必須注意的事項:
  1. 不論任何類型的公司或人士聘請本會會員工作,如須本會介紹武術指導時,本會會收取港幣500圓正作為介紹費。
  2. 聘請人或公司必須向本會提交其公司商業登記副本或聘人的身份証號碼,及製片人或負責聯絡人通訊資料。
  3. 聘請人或公司於會員工作完畢後,無需即場出糧,而是把會員工資透過網上銀行交給本會,然後再由本會以網上銀行轉賬方式交給會員。
  4. 聘請人或公司清楚知道其公司或其本人是香港勞工法例上所述的真正僱主,本會只是屬於一個中介關係。如工作中有關之一切保險,工作所需之用具,交通工具或費用,食宿費用,一切皆由聘請公司負責,與本會無關。
  5. 聘請人或公司可隨時到本會的網址下載工作紀錄,或查看本會會員工作守則。
  6. 聘請人或公司必須於本會會員工作完畢後把工作紀錄填寫好,並以下其中一種方式遞交回本會:
    1. 親身遞交
    2. 傳真遞交
    3. Email遞交
  7. 如有聘請人或公司拖欠會員工資時,本會除了以法律途徑追討外,並會禁止所有會員替其工作。
本會創會之宗旨
  1. 為會員謀取福利與權益。
  2. 增強會員之間之團結。
  3. 提高會員之質素與水準。
  4. 作為會員與有關方面之溝通橋樑。
會員福利::

    如本會的運作基金有盈餘時,便可向會員提供以下的福利:
  1. 如會員因工作受傷,經濟有困難時,本會會斟酌情況撥出部份運作基金,以解其燃眉之急,惟日後必須悉數交還本會。
  2. 如會員要求本會代其向有關方面作出行動時,本會會根據情況而作出適當之行動(包括法律行動)。
  3. 租用場地,給予會員作練功之用。唯會員需要付出相關之保險費,導師費(如有導師)或練習器材費用(如有器材)。
  4. 贊助學費予會員學習特別技能或動作。
  5. 請專業人士講解有關專業知識與技巧。
    本會會員可享有本會所提供之一切福利。但臨時會員,名譽會員及另類會員除外。
入會資格:
  • 所有在職五年以上之武術指導,副指導,武師。
  • 由三名具經驗之會員武術指導提名之有特別技能人士。
  • 經由本會所舉辨之訓練課程,取得初級武師或高級武師資格之同學。
  • 於本會所定下之初級武師或高級武師動作要求考核合格之任何人士。
委員資格:
  • 所有委員成員必須是本會會員。
  • 凡熱心於所有本會會務之資深武師,武術指導經大會投票或由委員會邀請者皆可出任。
  • 會長及副會長可由大會投票選出或由委員會決定。
  • 名譽會長,名譽顧問可邀請對本會有所貢獻者,對動作電影有貢獻或成就者出任。
  • 委員會必須要每月開例會一次或以上。時間由委員會自行決定。
會規:
  1. 日薪工作薪酬:
    1. 武術指導日薪不得少於港幣8000圓正一天。
    2. 副武術指導日薪不得少於港幣2800圓正一天。
    3. 威也組組長日薪不得少於港幣1800圓正一天。
    4. 普通替身日薪不得少於港幣2800圓正一天。
    5. 武師,威也武師日薪不得少於港幣1400圓正一天。
    6. 武訓日薪不得少於800圓正一天。
    7. 普通騎馬武師日薪不得少於港幣1800圓一天。
    8. 普通騎馬替身日薪不得少於港幣3600圓一天。
    9. 所有危險動作演出者,不論其工作身份,薪酬自行另議。
    10. 所有會員接拍廣告或外國電影時,不得少於正常日薪的一倍半計算。

    備註:
    1. 已清楚列明日薪多少之工作,本會不視為危險動作之演出。
    2. 所謂危險動作,危險程度,安全設備,安全程度,由演出者及武術指導或有關專業人士共同認可為準。
    3. 由於演出危險動作之次數越多,相對危險及受傷機會越大,所以演出時之次數準則,以演出者及武術指導或專業人士共同認可為準。

  2. 日薪工作時間,及超時工作之計算法:
    1. 任何以日薪形式計算薪酬之工作崗位,包括危險動作演出者。其工作時間皆為九小時一組。
    2. 每一個超時工作(O.T.)為該日日薪之20%計算。
    3. 九小時以後若不足30分鐘不作超時論。
    4. 九小時後若足夠或超過三十分鐘,或不足60分鐘亦作一個小時計算,隨後若再超時工作,則必須足六十分鐘才作超時工作論。

  3. 日薪演出者的其他薪酬計算法:
    1. 危險動作表演:
      1. 當危險動作完全沒有拍攝時,只能收取正常武師或替身之日薪。
      2. 當危險動作完全沒有拍攝時,如遇超時工作時,則以其替身或武師之正常日薪20%計算。
      3. 如正式表演時已經超時工作時,則以其議薪之20%計算。
      4. 拍攝改期時以正常武師或替身之日薪計算。
    2. 騎馬武師或替身:
      1. 如須換衫或濕身時,則以普通武師或替身的日薪的50%作為津貼。
      2. 如馬在跑動時,需要墮馬或其他較危險的動作時,薪酬自行另議。
      3. 薪酬自行另議之超時工作,以騎馬武師或替身正常日薪20℅計算。
    3. 農曆大除夕,年初一,二,三,每天的工資為平日的三倍。以零晨0:00 至24:00計。超時工作以正常日薪20%計算。
    4. 武師試鏡或造型須收取車馬費港幣400圓。若超過四小時則收取全日工資。
    5. 會員如被要求理髮演出時,可以拒絕或自行議價,超時工作亦自議。如簽約時已在合約上訂明者除外。
    6. 特別化菕A薪酬自議,超時工作自議。
    7. 連戲日薪之定義,薪酬與規則:
      1. 指定某日薪武師於一組收工後再作另一組必定演出,是為連戲武師。
      2. 如日薪武師於接通告時未獲通知連戲,於拍攝時或收工後才被通知連戲,該武師有權拒絕。
      3. 連戲時,除正常工資,另每日再加港幣300圓。超時工作則以正常日薪20%計算。
      4. 連戲之期限:每演出一次後均有15日之時間限制。如超過期限,武師有權拒絕連戲。
      5. 如資方於15日內付出連戲薪酬給與連戲(不須其真正演出或到拍攝現場),則該名武師有責任繼續連戲。
      6. 電視台連戲或有對白多加港幣100圓。
    8. 離島工作薪酬之計算:
      1. 即日往返,以通告時間開始計算,直至到達市區碼頭上岸為止。
      2. 如需要過夜者,則另須付該日薪酬之基數的50%,回程當天如須工作者,以一工計算,直至到達市區碼頭上岸為止。
      3. 回程當天如不需要工作者,沒有工資。
      4. 所有交通費用,住宿費用由資方負責。
      5. 超時工作以正常日薪的20%計算。
    9. 外地工作的定義及薪酬計算法:
      1. 以經過本港移民局出境則當作外地工作。
      2. 外地工作以日薪計算者,不得少於正常工資的一倍半一天。
      3. 零用錢(日薪,月薪,部頭合約),每天不得少於美金30元正。 (此數已包 洗衣費在內)。
      4. 零用錢由離港當天計算,直至返抵香港當日為止。
      5. 開工時的膳食由公司負責,不開工時公司不用負責。
      6. 超時工作以該日工作崗位之正常日薪計算20%。
    10. 工作時濕身之定義及津貼薪酬:
      1. 武師 / 替身 / 武訓在雨中(不論真雨或人造雨)或落水工作時必須要另外收取其日薪的50%為津貼。
      2. 若在泥濘,沼澤或v水(可能會引致疾病)則自行議價或有權拒絕。
      3. 如與以上兩例有別,或特殊情況下,以武術指導決定為準。
      4. 在以上情況時的超時工作則以該人是日職位之正常日薪(津貼不計算在內)的20%計算。
    11. 換衫拍攝的定義:
      1. 武師:
        1. 換不同款式衣服拍攝,而改變角色,須多收半日工資。
        2. 若因穿上衣服而改變先前已拍攝之角色身份亦須多收取半工。
      2. 替身:
        1. 同佈景同場同一人同角色換衣服者不另收費。
        2. 每換一次衣服而替不同人物者則多收一工。
        3. 於九小時內轉換場地仍然替同一人角色者不另收費。
        4. 武師換衣服改作替身,或替身換衣服改作武師時,如計算超時工作,應由改變身份時起計九小時為一組,超時工作則以最後身份之基本日薪的20%計算。
        5. 如中途變換身份,後又作回原來之身份時,超時工作則以最初未變身份時,起計九小時後之首個半小時為第一個超時工作,並以其基本日薪的20%計算。
    備註:
    1. 如會員因工作表現不如理想,如經指導或導演要求由另一會員(自願者)頂替其動作時,則不得另收費。此舉於保障本會及會員之聲譽。惟會員頂替非會員拍攝時則必須多收一工薪酬。如會員自願者則例外處理。
    2. 以上情況的武師或替身若換衫後的超時工作以其正常日薪20%計算。

  4. 會員工資會因應市場須要而所調整。
  5. 通告改期之定義(適合任何工作崗位):
    1. 通告前九小時之前通知改期者,不收工資。
    2. 通告前九小時內通知改期者,需付半日工資。
    3. 如通告時間已過者則收全日工資。
    4. 如部頭合約亦如以上計算,惟是算作合約內之組數。
    5. 所有薪酬自議者遇有改期時以其正常之替身或武師計算。
    備駐:
    • 影視相同。已簽約電視台者除外。

  6. 部頭合約 / 月薪(電視台除外)之定義:
    1. 武師 / 替身之工作組數若超過十組時,則當作月薪或部頭合約。
    2. 武師 / 替身之工作組數若超過第十一組,或第十二,十三,十四或第十五組時,可以以日薪計算或不能少於日薪工資乘以十三組之總數計算。若再超過第十六組時必須重新以日薪逐日計算,或如前面所計算之方式計算,如此類推。
    3. 副指導若超過十五組工作天時則當作是月薪 / 部頭合約。薪酬自行另議,惟必須不得少於日薪工資乘以十五組之總數為原則。

  7. 部頭合約 / 月薪(電視台除外)之超時計算法:
    1. 每一組工作九小時。
    2. 九小時以後若足夠或超過十五分鐘則作一個超時工作計算。
    3. 若工作至第六個超時工作時則算作第二組。第七,八,九個不算作超時工作。到第十個超時工作時開始若超過十五分鐘又算作一個超時工作,如此類推。
    4. 若超時工作當作組數計算時,會員不能拿取超時工作(現金)。
    5. 月薪 / 部頭合約之武師每一個超時工作為$150元正。替身每一個超時工作為$300元正。副指導每一個超時工作為$250元正。
    6. 如簽約兩個職位或以上者,於超時工作時只能拿取其中一個職位之超時工作。

  8. 簽約部頭合約 / 月薪(電視台除外)時應注意的事項:
    1. 武術指導 / 副指導 / 武師 / 替身於簽署合約日起計,一個月內所簽之工作還沒有開鏡拍攝,其已收取之訂金不用交還給資方及所簽之合約則自動作廢,(惟此點會員必須要求資方清楚列明於合約之內方為有效)。
    2. 要求資方為其購買勞工保險或其它有保障之保險,亦須清楚列明於所簽署之合約之內。
    3. 合約期限以開鏡日起計至三個月為期,惟特殊情況下若經雙方同意可縮短及增加期限。

  9. 在高處拍攝動作或跳下之高度限制:
    1. 沒有安全設備:若超過八英呎時跳下,薪酬另議。
    2. 有安全設備:由地面起計超過20英呎者另議。
    3. 如會員在高處演出時,即使不用跳下,亦可根據情況要求額外薪酬,惟必須得到指導認可。
    4. 如特別場地(容易受傷,危險性高),雖不超過8呎時亦可另議薪酬,惟亦須得指導認可。
    5. 如超時工作時以其正常之武師或替身日薪計算。

  10. 吊威也之高度限制:
    1. 如沒有安全設備,及超過20英呎以上至40英呎以內,以工半計算。
    2. 有安全設備超過40英呎可另議薪酬。
    3. 如超時工作以武師或替身之正常日薪20%計算。

  11. 威也組規則:
    1. 威也組每組不得少於四個會員工作,如武術指導認為有需要時可斟酌增加人數。
    2. 會員做威也動作時,該組威也不得少於四名會員參予,否則,會員不准拍攝(如在外地工作時不在此限)。
    3. 如拍攝鏡頭內,同時出現超過一個人物(真人),每一人物須由各自獨立威也組負責。
    4. 威也組之工作時間為九小時。收工後如資方要求威也組收拾威也設備,則須半小時工作時間(電視則要一個小時),若因此而超時工作, 則必須收取。
  12. 會員如拍攝動作場面時,必須有會員指導或會員副指導在場監督,否則不得演出。
  13. 會員武術指導或會員副指導不得叫非會員開工,惟拍攝特別動作技能時,會員不能勝任時不在此限。
  14. 會員於拍攝火燒,爆炸,槍戰,汽車特技時,或任何特殊動作,演出者之安全程度要以該項專業人士之安全準則為主。
  15. 如會員被邀請作演員時,薪酬自議。若少於月薪或部頭合約規定時,不作違規論。惟其不受本會會規所保障。
  16. 工作的用膳時間是一個小時,請各會員遵守。
  17. 如資方要求會員穿回本身服裝拍攝演出,一切v染,損毀由資方負責。
  18. 會員於開工時不用真實姓名填報,如有事情發生,本會不會代其追究。
  19. 會員已接通告者,不得無故缺席。
  20. 會員必須準時到達集合地點或拍攝現場。
  21. 會員必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兩組工作時間,以保持良好工作狀態,否則不受本會規例所保障。
  22. 會員(日薪者),如因遲到而被解僱時,不得向資方索取工資或任何費用。若仍被僱用,其工作時間以其向現場負責人員報到時起計。
  23. 會員自到現場者,九龍區以半小時為限,郊區及港島以一小時為限。
  24. 連戲武師必須遵守連戲之責任,如有資方向本會投訴其違反連戲責任時,經本會查明屬實,定向其作出處分。
  25. 會員必須自律,工作現場不得賭博及生事。
  26. 會員武師如發覺所做之工作乃替身之工作時,而只收得武師薪酬,該武師有權拒絕演出,或日後才發覺,而有証據者,可交由本會代其追究。
  27. 任何人士,未得本會同意,不得以本會名義發表言論或行動。
  28. 會員如有証據証實有某人某公司損害本會之利益或尊嚴者,交由本會斟酌處理。
  29. 如有會員簽約某公司後發覺該公司已有基本之非會員武術指導,副指導,替身,武師等時,該會員應先要求該等人士入會,遭拒絕時,馬上向會報告,本會將禁止所有會員參予該公司之工作。另該已簽約之會員可繼續遵照合約工作,不作違反會規論,直至合約完成後不得再續新約。
  30. 凡所有與電視台簽約之會員,必須遵守其與電視台所簽定之合約行事,如與本會規例有所抵觸時,不作違反會規論。
  31. 如有會員違反會規,又不能向本會作出合理之解釋,本會定必向其作出處分。輕者被罰停接通告若干時候,重者被取消會藉。
  32. 外語電影 / 電視 / 廣告等,不論在港或往外地拍攝,如需僱用本會 武師或替身時,其必須要僱用本會武術指導邟U。
    1. 武術指導之薪酬可由其本人或由本會代議。
    2. 其他工作崗位薪酬則由本會委員會開會決定。
  33. 大陸,台灣,澳門的拍攝組如在港或到外地拍攝時,若僱用本會會員工作時,其公司所屬的武術指導,副指導,武師替身等皆須繳付臨時入會費 (屈時由委員會開會決定),成為臨時會員,有效期為一年及必須要僱用本會一名副指導邟U其拍攝。
    備註:所有臨時會員不受本會規例保障。
  34. 會員參加會議時,不得無故缺值或遲到。
    1. 每月上期會費若 遲於每月一日繳交時,作逾期論。
    2. 逾期交會費者,將被罰款。
    3. 逾期未交會費者將會喪失本會一切保障。
  35. 每年十一月一日為本會大會。所有會員必須出席。
  36. 委員會每兩年重新選舉一次。委員可以連任。
  37. 會費由每年十一月一日起計算。新會員入會時,如時間少於六個月才到十一月一日者,則只須繳交半費。如多於六個月者,則須繳交全費。
  38. 委員會每月開例會一次,時間由委員會自訂。
  39. 本會如要解散時,如擁有物業或財產,皆悉數送給香港合法之慈善機構。
  40. 有關本會所有條例,本會有權隨時修改,並以本會決定為最後依歸。
初級動作特技演員工作守則:
  1. 不能當指導, 副指導, 替身。
  2. 拍攝動作時,如沒有本會之武術指導或副指導監督下,不得工作。
  3. 不能做動作特技演員的動作之高難度動作: 如吊毛,抽恣A扭撻等。翻滾動作:凌空翻滾之動作。
  4. 不能做彈床動作。
  5. 不能做威也動作。
  6. 不能當正式威也組(四人一組)組員,但在協助威也組需要額外人手時, 初級動作特技演員可加入邟U。
  7. 從高處跳下:不論是跳水或在陸地上,不能高於離地八呎。
  8. 拍攝爆破場面時如所使用的爆炸品是:,
    粉彈: 初級動作特技演員必須保技其距離五呎以外。
    汽油彈:初級動作特技演員必須保技其距離三十呎以外。
  9. 拍攝飛車及撞車場面時, 只可作路人閃避動作.。
  10. 可以作中槍反應(只限血漿反應彈)。
  11. 可以上位對打, 只可在同一鏡頭前, 攻擊和反應。 總數兩下(背鏡頭不在此限)
特別技能會員之資格:
  • 凡擅長各類運動,或什技表演之人士皆可向本會申請入會。一經本會委員會審核, 批准便可成為員。
  1. 福利與保障:
    1. 如有適合之工作機會,本會會推介特別技能會員給予有關公司。
    2. 憑會員咭享有折扣。(只限在給予本會折扣之商號使用)。工
    3. 本會保証會員圓滿工作後,必定取得工資。
  2. 特別技能會員可由其本人或本會代其商議工資及其他條件。
  3. 如洽商成功,本會抽取其工資的10%為介紹費。
  4. 特別技能會員必須清楚知道本會只是介紹人,其真正僱主是請其工作的公司或人士。
  5. 工作時間以九小時為一組。如若超時工作以其工資20%計算。
  6. 九小時以後若不足30分鐘不作超時論。
  7. 九小時後若足夠或超過三十分鐘,或不足60分鐘亦作一個小時計算,隨後若再超時工作,則必須足六十分鐘才作超時工作論。
  8. 通告改期之定義:
    1. 通告前24小時之前通知改期者,不收工資。
    2. 通告前24小時內通知改期者,需付半日工資。
    3. 如通告時間已過改期者則收全日工資。
  9. 特別技能會員必須擁有恆生銀行或祁袘行戶口,作為本會出糧之用。
  10. 當工作完成後,會員必須向僱主拿工作報告表填寫相關事項。保留資料以便日後核對。
  11. 當本會收到僱主之工資後,本會便會透過銀行直接轉賬予會員。
  12. 如僱主向本會投訴會員工作態度惡劣時,如查証屬實,會被開除會籍。
  13. 每年十一月一日繳交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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